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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 *****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 **省***信都区***信都区***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 韩志强 联系人 张梓松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水库施工道路工程建设总长**.*km,占地面积***.*亩,总投资***.*万元,共建设*条施工道路,功能为场内交通,主要承担土方开挖及填筑、石料运输、混凝土运输、外来物资运输等。 *#右岸进场路为三级道路,路面宽*m,道路长*.*km,泥结碎石路面。 *#左岸进场路为三级道路,布置在白马河左岸,路面宽*.*m,道路长*.*km,泥结碎石路面。 *#骨料加工道路为三级道路,布置在白马河右岸,路面宽*.*m,道路长*.*km,泥结碎石路面。 *#场内道路为三级道路,路面宽*.*m,道路长*.*km,泥结碎石路面。 *#场内道路为三级道路,重力坝道路,宽面宽*.*m,道路长*.*km,泥结碎石路面。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为有效控制施工期扬尘影响,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结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建办安[****]** 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冀建法****]** 号)、《关于印发<**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 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冀建安[****]** 号)中有关施工扬尘的管理规定,同时根据类比调查结果及其它施工场地采取的抑尘措施,对本项目施工期提出以下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挡封闭,道路沿线敏感点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m。 (*)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必须采取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道路。 (*) 施工现场内道路、施工生产营地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 (*) 施工现场要设置洒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 施工现场土方及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营地设防渗旱厕,施工人员盟洗废水泼洒抑尘,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设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 固废 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做到日常日清。(*)土方、渣土或其他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采用 GPS 定位限时段密闭运输和洁净上路,渣土运输车运至指定地点-堆土场,渣土盛装不得超出车厢高度,防止沿途遗撒和随意倾倒。(*) 按照*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督促运输单位在清运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或委托专业*容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做好沿途的污染清理工作;清运过程中造成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应予以赔偿。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可行。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为了降低施工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项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养护和正确操作,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噪声维持的最低水平。(*) 施工运输车辆尽量避开午间、夜间居民休息时间,在通过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 对于项目建设占用的行道树及绿化带,施工进行前,由园林部门将这些植物进行移栽,严禁随意破坏。(*)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随意破坏当地植被。(*) 临时占地主要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 临时工程占地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同时播撒草籽进行绿化。   承诺:***水务局 韩志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水务局, 韩志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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