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中宁县徐套乡人民政府中宁县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徐套乡红柳村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

正文内容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徐套乡红柳村道路硬化项目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徐套乡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下午:**:** 至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煜基金庭雅苑北门-**路***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煜基金庭雅苑北门-**路***号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静丽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徐套乡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徐套乡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晓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煜基金庭雅苑北门-**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程静丽 *********** 项目概况 *******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徐套乡红柳村道路硬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煜基金庭雅苑北门-**路***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RZN-****-*-**CG 项目名称:*******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徐套乡红柳村道路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打麦水移民区巷道硬化长*.*km,宽*m,厚*.*m,硬化面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 号)和《**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 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残疾人福利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按照《**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文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煜基金庭雅苑北门-**路***号 方式:持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本项目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到***********(********煜基金庭雅苑北门-**路***号)或通过邮箱(***********)报名,发送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送磋商文件及清单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煜基金庭雅苑北门-**路***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煜基金庭雅苑北门-**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请于****年*月*日上午*时至 ****年*月**日下午**时**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公告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送至***********(********煜基金庭雅苑北门-**路***号)进行现场报名或发送报名信息至邮箱(***********,发送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打电话告知,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按照本章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中(*)至(*)项要求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套。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更正”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套乡人民政府      地址:***徐套乡         联系方式:周晓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煜基金庭雅苑北门-**路***号             联系方式:程静丽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静丽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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