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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第一集中办公区办公场地(含停车位)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正文内容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 采购人(全称): **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梅**国际研发中心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第一集中办公区办公场地(含停车位)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XJCG-************    *.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第一集中办公区办公场地(含停车位)租赁服务项目 房屋租赁服务 办公场地租赁中标单价**.**元/㎡/月 项 * ********.* * 第一集中办公区办公场地(含停车位)租赁服务项目 房屋租赁服务 停车位租赁中标单价***.*元/个/月 项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玖佰万零壹仟陆佰零伍元伍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分类 单位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备注 * 第一集中办公区办公场地(含停车位)租赁服务项目 房屋租赁 项 ********.*元/年 * ********.* 总租赁面积为*****.**平方米 * 第一集中办公区办公场地(含停车位)租赁服务项目 停车位租赁 项 *******.*元/年 * *******.* 总停车位租赁数量为***个 合计金额小写:********.*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玖佰万零壹仟陆佰零伍元伍角 本合同约定项目涉及的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的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以采购人与项目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为准,采购人在签署本合同后自行与物业服务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采购人承租本合同约定项目期间发生的给水、排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电梯、空调等公用事业费用及物业管理相关全部费用不在本合同金额内,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 ****-**-** —— ****-**-** *.* 履行地点:******梅**路**号创智园二期 *.*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提供办公场地(含停车位)租赁服务。 *.结算方式 *.* 资金支付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租赁期满半年的前**个工作日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经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行(**梅**国际研发中心置业有限公司:************) *.*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 质量要求 (*)乙方需提供出租场地所有权或类似归属权益的相关证明材料; (*)除不可抗力以外,乙方须保证甲方自合同起租日开始,甲方租赁场地内的水、电等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始终具备正常办公 的条件; (*)乙方保证租赁给甲方的建筑及设施设备状况良好,租赁期内,在非甲方人为损坏的前提下,乙方负有对影响采购人办公及进 出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不含日常损耗物品或设施)进行维修的义务; (*)租赁期间若因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消防安全的原则下,甲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甲方装修的部分,若有损坏,甲方自行负责维修。甲方进行装修或改造前应当将装修方案提交供应商审核后实施; (*)对乙方工作人员或雇佣人员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遭受的任何损失,除甲方有过错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保证所出租场地产权属清楚、无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房产权属发生纠纷或供应商债权债务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保证出租期间消防设施正常使用,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有权使用房屋配套的公共设施。 *.*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属于延续性的日常服务,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规定组织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租赁房屋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及时审查并提出同意或整改意见。因未及时整改导致的安全风险或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经营所需的必要电源、水源等接驳。因租赁房屋电力、自来水、燃气等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的原因导致公用事业 供应的失效、故障、暂停,导致供应商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力协调水电气供应恢复正常; (*)租赁期内,租赁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出售租赁房屋。但租赁房屋所有权人出售租赁房屋给其关联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该出售不影响甲方的承租。甲方收到供应商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表示其决定购买该租赁房屋的,视为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在此同意:若租赁房屋所有权人将租赁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所有权人关联公司或承租人关联公司,则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租赁、经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原因导致的房屋安全风险、质量风险、消防风险、水电接驳风险、工商手续风险及其他风险)、债权债务、劳动争议、税务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依据本合同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乙方须履行国家规定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其它法定义务; *.违约责任 *.*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非因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的原因,乙方怠于履行租赁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义务,致使租赁房屋不符合使用条件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使用完毕的租赁费用,且乙方需按照季度租金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租赁房屋交付之前另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该房屋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使用完毕的租赁费用,且乙方需按照季度租金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租赁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使用完毕的租赁费用,且乙方需按照季度租金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限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用、违约金、赔偿金,除补交所欠的各种费用外,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违约金。 (*)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尚未支付的租金不再支付,已支付但未使用完毕的租赁费退还给甲方。 (*)甲方未于本合同约定或房屋交付通知要求的房屋交付日前来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除甲方应当依据本合同支付相应租赁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如有)外,每逾期一日,甲方还应按照日租赁费用*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全事故的,乙方除呈报有关部门追究甲方责任外,甲方应赔偿乙方及租赁房屋所在办公楼其他承租主体合部或经营者的损失。 *.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生效 **.其他条款 (*)因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火灾、战争、暴乱及其他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即一般不超过**小时)将相应情况用书面通知对方,并于**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可由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 (*)因规划要求、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修改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不视为违约。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麓景路***号梅**国际研发中心 地址: **省******天顶街道环湖路****号方茂苑(二期)**栋****房 法定代表人: 谭海 法定代表人: 刘小娅 委托代理人: 曾英姿 委托代理人: 赵罡夫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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