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国家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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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八号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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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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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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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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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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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事业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落实本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法规。(二)负责接收和保管区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党、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包括电子档案等)、各类历史资料和政府公开信息。(三)研究制定本馆进馆档案的接收标准和规范,负责区直单位进馆档案整理质量检查和移交工作。(四)负责组织征集整理散存在国内外的越秀区有关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档案资料。(五)负责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依法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六)负责馆藏档案鉴定工作,组织区直单位开展馆藏档案解密和开放鉴定工作,依法依规开放档案信息资源。(七)利用档案为区委和区政府决策服务。配合区委和区政府重大活动,开展档案编纂出版等工作。组织档案资料深度研究、档案文化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档案资料的展览、陈列和修复、缩微等抢救保护工作。(八)组织实施区直单位电子档案移交系统或数据接口部署,负责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馆藏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备份、馆藏档案和资料数字化等工作。负责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承担本馆数字档案馆、网络安全系统、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开展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等科研工作。(九)负责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突发事件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政务活动的拍摄工作,负责上述活动形成的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