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有机废气处理设备 光氧催化废气除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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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废气成都废气能高效去除挥发性有机物(VOC)、无机物、硫化氢、氨气、硫醇类等主要污染物,以及各种恶味。 离子除臭设备无需添加任何物质:光触媒催化氧化除臭设备 只需要设置相应的排风管道和排风动力,使恶臭气体通过本设备进行脱臭分解净化,无需添加任何物质参与化学反应。 UV光催化废气除臭设备适应性强:光触媒催化氧化除臭设备 可适应高浓度,大气量,不同恶臭气体物质的脱臭净化处理,可每天24小时连续工作,运行稳定可靠。可适用化工厂、制药厂、生物发酵厂、喷浆造粒厂、屠宰厂、食品厂、饲料环保除臭设备;喷漆房、烤漆线、涂装线、喷漆车间、烤漆车间、喷漆室;涂料厂、油漆厂; 电子厂、塑料厂、印刷厂;汽车厂、摩托车厂、自行车厂、电动车厂;污水厂、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污水站、废水除臭;垃圾除臭设备、生物除臭设备、生活垃圾除臭、餐厨垃圾除臭等多种除臭场合。 UV光催化废气除臭设备运行成本低:离子除臭设备无任何机械动作,无噪音,无需专人管理和日常维护,只需作定期检查,本设备能耗低,(每处理1000立方米/小时,仅耗电约0.2度电能),设备风阻低<50pa,可节约大量排风动力能耗。 除臭环保无需预处理:恶臭气体无需进行特殊的预处理,如加温、加湿等,设备工作环境温度在摄氏-30℃-95℃之间,湿度在30%-98%、PH值在2-13之间均可正常工作。设备占地面积小,自重轻。 光催化氧化除臭、光催化除臭设备适合于布置紧凑、场地狭小等特殊条件。 优质材料:防火、防爆、防腐蚀性能高,设备性能安全稳定,采用不锈钢材质,除臭设备使用寿命在十五年以上。 除臭设备产品是利用特制的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照射催化剂,对恶臭气体,裂解恶臭气体如:氮、三甲胺、硫化氢、甲硫氢、甲硫醇、二甲二硫、二硫化碳和苯乙烯,硫化物H2S、VOC类,苯、甲苯、二甲苯的分子链结构,使有机或无机高分子恶臭化合物分子链,在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下,降解转变成低分子化合物,如CO2、H2O等。利用高能臭氧UV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即活性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 UV+O2→O一+O*(活性氧)O+O2→O3(臭氧),众所周知臭氧对有机物具有很强的氧化作用,对恶臭气体及其它刺激性异味有很好的清除效果。 臭气收集说明 好的收集是除臭成功的一半。 需进行臭气收集的构筑物的收集空间大小决定了总的臭气流量。 臭气收集设计应遵循空间尽可能小原则来考虑密封或加盖或局部收集。 收集风管、风口及管道固定支架。 (1)收集风管采用玻璃钢/UPVC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2)风管用角钢支架固定(若需穿越道路,穿过道路部分架空布设或采用风管地沟或直接埋地形式); (3)支管设计流速4~6m/s,干管设计流速6~10m/s; (4)根据构筑物收集空间尺寸布置风口,风口数量应足够,均匀布置,保证能将臭气抽走; (5)在集气罩上设置新风入口,新风口的位置相应于吸风口的位置设置,保证室内气流组织满足相关通风规范要求。 除臭装置设计参数 1.除臭设备参数 设计处理量:本公司可生产规格1000m3/h—500000m3/h,视具体情况定制。 2.排放标准 经处理后的尾气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要求执行。 设计的排放浓度为(在厂界(防护带边缘)最高允许浓度): NH3: 1.5mg/m3 H2S: 0.06mg/m3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 1 无极紫外设备产品特点 构造简单 : 产品模块化设计,使用维护方便 臭氧调节:数控调节 , 臭氧浓度达标排放 安全可靠 : 风管除味,无紫外泄露危险,无火灾隐患 寿命超长 : 无极紫外灯管,无电极老化问题,灯管使用寿命>20000h,20000h时,灯管光衰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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