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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关于攸县原烟仓库电气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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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关于攸县原烟仓库电气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关于攸县原烟仓库电气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招标代理人为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关于攸县原烟仓库电气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2.2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部分照明干线系统改造,拆除更换部分原有电气线路,更换进入本建筑的主电缆、电缆室外配电室引来,室外箱变至配电房电缆更换,更换配电房内配电柜及建筑总配电箱,增加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 2.3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5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212652.1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参与招投标活动前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3日起至2024 年9月23日止,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10楼1001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安全员岗位证书;⑥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格式)。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入围方式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5:00时前(北京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10楼1002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同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13617473725   招标代理人: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612689780/18867331760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我                 郑重承诺: 1.我公司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我公司珍惜公司声誉,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2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工作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并对我公司实施禁入措施: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等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差推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生效的判决、裁定、决定包含在内)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采购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2)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的;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的; (5)近一年,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中,存在串标围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6)对采购人所属行业内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贿,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合同签订前尚在采购人所属行业对其采取禁止措施期限内的。 (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我公司在投标时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不存在企业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我公司与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5.我公司不存在买卖资质、串通投标、中标后不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转包或违法分包、以虚假信息骗取中标、恶意违约、对采购人所属行业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行贿或其他“围猎”行为。 6.如果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以下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的,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 (1)我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之一在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 (2)我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之一与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同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 (3) 我公司与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4)我公司与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工商登记电话相同。 (5)我公司与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原件退还签收人相同、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账号相同等。 (6)我公司投标文件与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错误相同、工程投标报价使用同一软件密码锁编制、主观服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雷同等。 (7)我公司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与其他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相同。如法定代表人、投标联系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之一与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身份证住址一致等。 (8)我公司未如实(包括造假、虚报、瞒报)提供评标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审计报告、各种奖项、认证等资料。 (9)我公司投标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不是公司员工(以社保记录为准)。 我公司承诺,在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等相关单位或部门案件查办中,积极提供证据、配合履行作证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有权对我公司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我公司对上述内容的补充说明:                           。 我公司承诺,如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充分披露公司本承诺书中所述的相关负面信息,或者存在上述违规行为,视同弄虚作假,如果中标,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已签署的合同、实施禁入措施等处理决定。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招标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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