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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8市(县)首批40个住宅小区同步签约 正式移交电力设备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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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海南省18个市(县)共40个小区与海南电网公司同步签订《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协议》,标志着海南省存量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进入分步实施阶段。据介绍,由于历史原因,海南90%以上的住宅小区未抄表到户,小区电价电费不透明、缴费不便利、供电可靠性差、安全隐患多、故障抢修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小区业主。今年以来,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住宅小区用电抄表到户工作。在南方电网公司党组的指导下,海南电网公司主动承接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省住建厅发布的指导文件,按照“分类推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对2015年11月1日之后用电报装且2020年5月19日前竣工验收的存量住宅小区开展公共配电设施资产接收和抄表到户改造。为加大小区抄表到户改造工作推进力度,海南电网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印发了改造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改造工作14个关键节点,倒排工期有序推进。积极与全省18个市、县政府及住建部门沟通对接,6月底前就已联合召开住宅小区抄表到户改造动员会。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和设计单位逐户开展改造小区走访宣传,截至目前已完成2015年11月以后既有小区的现场勘查和可研设计。根据海南省住建厅确认,本次计划由海南电网公司实施抄表到户改造的小区共有740个,涉及户数约为63万户,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造工作。“由于海南住宅小区入住率低,‘候鸟’特点明显,且大部分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在组织小区业主就资产移交事宜进行表决时存在较大困难。”海南电网公司“抄表办”专项工作组相关负责人倪达介绍,由于部分业主对政策不理解,配合度较低。“我们通过与住建部门、街道办联合上门向小区业主宣传讲解政策背景,以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不在当地的业主进行表决,最终确保移交协议顺利签订。”据介绍,此次参与签约的40个小区分别为海口5个、三亚3个、其他16市县各2个。小区移交的设备范围主要是从上级公网电源接入点至小区终端用户计量装置之间的公用供配电设施,不包含小区内的专用变压器、自备发电机等应急电源设备。完成资产移交工作后,海南电网公司将按照“产权清晰一个、移交签约一个、接收改造一个”的原则,安排后续进场施工改造计划,确保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签约小区的改造任务,改造完成后由该公司实施电力抄表到户和配电设备运维管理。据悉,7月15日,海南融创观澜湖公园壹号楼盘三期项目工程通电,该小区是海南省抄表到户新规实施后第一个完成电力抄表到户改造并正式用电的在建小区。目前,该公司按照“遏制增量、分批减少存量”的总体思路,在确保新建、在建小区抄表到户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先行解决2015年11月以后既有存量小区抄表到户的问题,真正打通供电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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