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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辽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办公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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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沈阳师范大学辽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办公多媒体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SY20210886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辽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办公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人民币25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50000元采购需求:室内P2.0表贴三合一全彩色显示屏(1套);触摸一体机(1套)。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五、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八、其他补充事宜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师范大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联系方式:024-865929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联系方式:024-86136767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先生、刘女士电话:024-8613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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