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京津冀“3+N”部分西药和中成药、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吉林省中选执行目录的通知
正文内容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京津冀“3+N”部分西药和中成药、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吉林省中选结果的通知》(吉医保办 〔2024〕17号)文件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将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京津冀“3+N”部分西药和中成药、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吉林省中选结果执行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执行。 目前仍有部分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京津冀“3+N”采购项目中选药品未在吉林省进行申报(详见附件)。相关处理结果按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相关政策处理。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28日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京津冀“3N”部分西药和中成药、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吉林省中选结果的通知》.pdf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采购中选吉林省执行目录.xls京津冀“3N”联盟集中带量联动采购中选吉林省执行目录.xls.xls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吉林省执行目录.xls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备选吉林省执行目录.xls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京津冀“3N”采购项目中选药品未申报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