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正文内容
****年*月**日***生态环境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决定公告期为**个工作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心中路****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
**路(**路-医康路)工程
****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局关于**路(**路-医康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杭环萧评批〔****〕**号
****年*月**日
*
**兆博过滤技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兆博过滤技术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局关于**兆博过滤技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杭环萧评批〔****〕**号
****年*月**日
附件*:杭环萧评批〔****〕**号.docx
附件*:杭环萧评批〔****〕**号.docx
****年*月**日***生态环境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决定公告期为**个工作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心中路****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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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路-医康路)工程
****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局关于**路(**路-医康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杭环萧评批〔****〕**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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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博过滤技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兆博过滤技术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局关于**兆博过滤技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杭环萧评批〔****〕**号
****年*月**日
附件*:杭环萧评批〔****〕**号.docx
附件*:杭环萧评批〔****〕**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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