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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正文内容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及链接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 关于漓江风景名胜区漓**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新星审【****】*号.pdf   ****年*月**日 **花江生态科技园有限公司 *****大桥附近 **昊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桂磨大道创意产业园创意大厦***室,邮编:******。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及链接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 关于漓江风景名胜区漓**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新星审【****】*号.pdf   ****年*月**日 **花江生态科技园有限公司 *****大桥附近 **昊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桂磨大道创意产业园创意大厦***室,邮编:******。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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