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云峰汇大厦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公示
正文内容
***保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佳兆业云峰汇大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已批总平面图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光明区光明街道三井银包厂片区城*更新项目**地块,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与光明大道交汇处西北侧,用地面积****.*平方米。****年*月取得《*规划国土委关于〈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三井银包厂片区城*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复函》(深规土函〔****〕****号)及《*规划国土委关于批准〈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三井银包厂片区城*更新单元规划〉的通知》(深规土〔****〕***号),****年**月取得《***光明区城*更**土地整备局关于批准〈光明区光明街道三井银包厂片区城*更新单元规划(修改)〉的通知》(深光更新函〔****〕**号),****年**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许MG-****-****号),****年*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M***号]。****年*月取得《***建筑物命名批复书》(深地名许字GM*********号),建筑物命名为“佳兆业云峰汇大厦”。****年*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建许字MG-****-****号)。
二、调整内容
西侧补充表达人防楼梯出入口、室外风井。西南角室外楼梯调整且增加扶梯、台阶,西侧中部增加无障碍坡道与台阶,东南角无障碍坡道及台阶调整。五处雨篷调整:一层南侧因增加大堂相应增加门头及雨篷;一层北侧转折位置商业增加开门,相应增加雨篷;四层南侧中部裙房屋面出入口补充表达雨篷;六层西侧出屋面楼梯口及东侧出架空层电梯口雨篷尺寸增加。地块东南角紧急消防出入口调整至地块西南角,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增加**个,地下停车位数减少**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位置调整,公共开放空间范围相应调整。核增建筑面积调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相应调整。地块西南侧商业裙房屋面补充表达玻璃顶盖(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和使用功能的改变,修改后的内容仍符合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要求。
三、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规划和自然**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与光明大道交汇处西北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pdf
***保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佳兆业云峰汇大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已批总平面图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光明区光明街道三井银包厂片区城*更新项目**地块,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与光明大道交汇处西北侧,用地面积****.*平方米。****年*月取得《*规划国土委关于〈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三井银包厂片区城*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复函》(深规土函〔****〕****号)及《*规划国土委关于批准〈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三井银包厂片区城*更新单元规划〉的通知》(深规土〔****〕***号),****年**月取得《***光明区城*更**土地整备局关于批准〈光明区光明街道三井银包厂片区城*更新单元规划(修改)〉的通知》(深光更新函〔****〕**号),****年**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许MG-****-****号),****年*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M***号]。****年*月取得《***建筑物命名批复书》(深地名许字GM*********号),建筑物命名为“佳兆业云峰汇大厦”。****年*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建许字MG-****-****号)。
二、调整内容
西侧补充表达人防楼梯出入口、室外风井。西南角室外楼梯调整且增加扶梯、台阶,西侧中部增加无障碍坡道与台阶,东南角无障碍坡道及台阶调整。五处雨篷调整:一层南侧因增加大堂相应增加门头及雨篷;一层北侧转折位置商业增加开门,相应增加雨篷;四层南侧中部裙房屋面出入口补充表达雨篷;六层西侧出屋面楼梯口及东侧出架空层电梯口雨篷尺寸增加。地块东南角紧急消防出入口调整至地块西南角,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增加**个,地下停车位数减少**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位置调整,公共开放空间范围相应调整。核增建筑面积调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相应调整。地块西南侧商业裙房屋面补充表达玻璃顶盖(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和使用功能的改变,修改后的内容仍符合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要求。
三、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规划和自然**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与光明大道交汇处西北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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