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董田村委山岩口自然村农业大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镇董田村委山岩口自然村农业大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建设地点 **壮族自治区********镇董田村委山岩口自然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中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宗柱 联系人 吴育龙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亩左右,利用相邻的农业大棚安装光伏组件,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MWp,交流侧容量为*.*MW。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接入电网。项目选用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和组串式光伏并网逆变器。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均发电量约***万度。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建设期施工时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雨水排水沟排放至场区绿化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政部门制定的地点消纳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运营期:废太阳能电池板由厂家回收返厂处理。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承诺:中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姜宗柱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姜宗柱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镇董田村委山岩口自然村农业大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建设地点 **壮族自治区********镇董田村委山岩口自然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中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宗柱 联系人 吴育龙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亩左右,利用相邻的农业大棚安装光伏组件,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MWp,交流侧容量为*.*MW。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接入电网。项目选用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和组串式光伏并网逆变器。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均发电量约***万度。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建设期施工时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雨水排水沟排放至场区绿化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政部门制定的地点消纳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运营期:废太阳能电池板由厂家回收返厂处理。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承诺:中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姜宗柱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姜宗柱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相关推荐
-
聊城市信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月份直流侧49.14kw(交流侧45kw)光伏发电项目
聊城市 2025-05-08 审批项目 -
临清市世纪光伏门市部(个体工商户)租赁邱玉明50KW光伏项目
临清市 2025-05-08 审批项目 -
山东沾化明珠集团有限公司沾化明珠金融街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山东省 2025-05-08 审批项目 -
强光(聊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临清2025年5月份第1批光伏发电项目
临清市 2025-05-08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