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杜瓦联合水厂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正文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皮山县水利服务总站于2025年3月委托新疆清源合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皮山县杜瓦联合水厂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皮山县杜瓦联合水厂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皮山县杜瓦联合水厂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皮山县水利服务总站 建设单位联系人:魏红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03-6427775 建设单位地址:皮山县新城区文化西路3号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清源合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街道四平路2298号通嘉孔雀府4#住宅楼2单元16层1604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99260933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皮山县水利服务总站 2025年5月12日 附件:皮山县杜瓦联合水厂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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