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京沪高速全线等重要节点异常事件高空监控监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京沪高速全线等重要节点异常事件高空监控监测设备项目 JSZC-******-XZBP-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BP-G****-****
项目名称:京沪高速全线等重要节点异常事件高空监控监测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项目对大**、林东、刘集、罗岗、北沟、**、段宅*个高速枢纽及京沪高速**段采购高空瞭望监控进行全面覆盖,用于监控以上路段的日常车辆通行状态,提高对于高速公路的拥塞、安全等异常事件管理效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证明材料需提供:《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三、硬件设备技术规格(性能)”表格中“性能参数”里带“★”标志项内容进行响应,须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标志项内容为重要响应指标,必须全部进行响应,否则将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李旺旺 联系电话:****-********
地址:******吉田商务广场B栋***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d*f**e**-*a**-*c**-***b-*******b****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局交通警察支队
单位地址:******祥湖路*号
联系人:孙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号楼*-***
联系人:李旺旺、董莉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旺旺、董莉
电话:****-********
JSZC-******-XZBP-G****-****采购文件.doc
项目概况
京沪高速全线等重要节点异常事件高空监控监测设备项目 JSZC-******-XZBP-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BP-G****-****
项目名称:京沪高速全线等重要节点异常事件高空监控监测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项目对大**、林东、刘集、罗岗、北沟、**、段宅*个高速枢纽及京沪高速**段采购高空瞭望监控进行全面覆盖,用于监控以上路段的日常车辆通行状态,提高对于高速公路的拥塞、安全等异常事件管理效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证明材料需提供:《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三、硬件设备技术规格(性能)”表格中“性能参数”里带“★”标志项内容进行响应,须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标志项内容为重要响应指标,必须全部进行响应,否则将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李旺旺 联系电话:****-********
地址:******吉田商务广场B栋***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d*f**e**-*a**-*c**-***b-*******b****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局交通警察支队
单位地址:******祥湖路*号
联系人:孙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号楼*-***
联系人:李旺旺、董莉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旺旺、董莉
电话:****-********
JSZC-******-XZBP-G****-****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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