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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正文内容

**省****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来源:司法鉴定处 为提升我*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促进管理人队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更新工作方案》等规定及要求,经我院研究决定开展我*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更新工作。本次破产管理人名册只编制机构管理人,暂不编制个人管理人。社会中介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只接受住所地在我***内的机构的申报,不接受跨区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请符合条件、有意申请入册的各类社会中介机构,按本公告规定和要求向我院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或具有破产重组工作经验的管理公司,以及外省(*)的机构在本省辖区内设立且住所地位于***的分支机构。 (一)律师事务所注册在本所的执业律师不少于**名。 (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在本所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不少于**名。 (三)破产清算事务所或具有破产重组工作经验的管理公司有具备履职能力的执业人员(具有法律、会计职业等相应资格)及明确为本机构提供专职服务的执业律师或注册会计师不少于**名。 申报机构无《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所规定的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有关情形。 二、申报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凡自愿申报的机构,应当填写、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律师事务所 *、****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申请书》、《信息采集表》、《承诺书》原件(见本公告附件);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本所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由省或*司法局、律师协会出具的本所执业律师名单证明原件; *、本所执业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在本所近一年缴纳社保情况证明原件; *、近三年荣获省或*司法局、律师协会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省或*司法局、律师协会出具的近三年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情况证明原件; *、本所现任具有承办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工作经验的执业律师名单、律师业务履历; *、本所现任执业律师近五年承办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的法院指定管理人(或者清算组)决定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所律师办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的执业经验、典型案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所现任执业律师近五年办理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处置不良资产等非诉律师业务的法律文书、行政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告、法律意见书或调查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涉及商业秘密部分可以隐去); **、是否是***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 **、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二)会计师事务所 *、****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申请书》、《信息采集表》、《承诺书》原件(见本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所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名单证明原件; *、本所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及在本所近一年缴纳社保情况证明原件; *、近三年荣获省或*注册会计师协会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本所近三年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情况证明原件; *、本所现任具有承办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工作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名单、注册会计师业务履历; *、本所现任注册会计师近五年承办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的法院指定管理人(或者清算组)决定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机构有关办理破产、清算案件的执业经验、典型案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所现任注册会计师近五年出具的破产或强制清算案件审计报告首页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相关案件管理人或清算组委托审计的委托合同复印件(涉及商业秘密部分可以隐去); **、近三年省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综合排名证明; **、是否是***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 **、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三)破产清算事务所或具有破产重组工作经验的管理公司 *、****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申请书》、《信息采集表》、《承诺书》原件(见本公告附件); *、企业或社会团体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本机构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本机构具有法律、会计职业等相应资格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在本机构近一年缴纳社保情况证明原件; *、与其他机构的**协议复印件、明确为本机构提供专职服务的执业律师或注册会计师人员名单、履历及相应资质证明; *、近三年荣获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现任本机构专业人员近五年承办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的法院指定管理人(或者清算组)决定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机构办理破产、清算案件的执业经验、典型案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近五年本机构参与、办理不良资产处置、并购重组以及破产相关案件或者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是否是***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 **、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以上材料中注明须提交原件的,必须提交纸质原件。所有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本机构印章后,提交纸质材料两套。同时须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我院司法鉴定处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申报类别+机构名称。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三、审核程序 审核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分初审、复审、公示和公告四个阶段进行,同时通过随机考察、走访、面谈等方式审查申请机构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我院督察室对评审过程全程监督。 (一)初审:我院成立评审工作组,全面核查申请机构提交的各项书面材料,重点审查办理破产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及相关业务业绩、机构规模、执业资质、行业信誉、获得表彰奖励、****-****年履职考核评价结果、是否参加***破产管理人协会以及在协会的履职情况等。评审工作组将对报名机构进行综合评分,选定进入名册的管理人,按得分高低确定顺位; (二)复审:听取全*两级法院意见、建议;向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核实申请机构的违法、违规惩戒信息,征询相关评价; (三)公示:在“****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级人民法院网(http://court.hefei.gov.cn)上公示复审入围机构名单,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公示期为**日,公示期满,评审工作组对提出异议的机构进行复核; (四)公告:将择优选取资质水平高、职业道德佳、队伍建设强、服务质量优、社会信誉度高、经营管理规范的入选机构在上述平台予以发布。 四、其他说明 省高院组织的****-****年度一级管理人履职评价结果为“优秀”等级的管理人保留其一级管理人资质,无须参加本次名册更新工作,其他原在册的所有管理人均须重新申报,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各中介机构经评审进入我院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后,省高院将从我院二级管理人名册中择优遴选一级管理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午*:**至**:**,下午**:**至**:**,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二楼摇号室)。 拟申请入册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级人民法院现场报名。邮寄报名资料、转交报名资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均为无效报名。 报名联系人:张可豪、於笑仙 电话:****-********、****-******** 我院督察室监督电话:****-******** 附件:《申请书》《信息采集表》《承诺书》 ****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 承诺书_*d****.docx 申请书_*l*b*b.docx 信息采集表_***drx.xls
**省****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来源:司法鉴定处 为提升我*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促进管理人队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更新工作方案》等规定及要求,经我院研究决定开展我*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更新工作。本次破产管理人名册只编制机构管理人,暂不编制个人管理人。社会中介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只接受住所地在我***内的机构的申报,不接受跨区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请符合条件、有意申请入册的各类社会中介机构,按本公告规定和要求向我院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或具有破产重组工作经验的管理公司,以及外省(*)的机构在本省辖区内设立且住所地位于***的分支机构。 (一)律师事务所注册在本所的执业律师不少于**名。 (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在本所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不少于**名。 (三)破产清算事务所或具有破产重组工作经验的管理公司有具备履职能力的执业人员(具有法律、会计职业等相应资格)及明确为本机构提供专职服务的执业律师或注册会计师不少于**名。 申报机构无《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所规定的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有关情形。 二、申报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凡自愿申报的机构,应当填写、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律师事务所 *、****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申请书》、《信息采集表》、《承诺书》原件(见本公告附件);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本所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由省或*司法局、律师协会出具的本所执业律师名单证明原件; *、本所执业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在本所近一年缴纳社保情况证明原件; *、近三年荣获省或*司法局、律师协会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省或*司法局、律师协会出具的近三年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情况证明原件; *、本所现任具有承办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工作经验的执业律师名单、律师业务履历; *、本所现任执业律师近五年承办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的法院指定管理人(或者清算组)决定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所律师办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的执业经验、典型案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所现任执业律师近五年办理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处置不良资产等非诉律师业务的法律文书、行政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告、法律意见书或调查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涉及商业秘密部分可以隐去); **、是否是***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 **、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二)会计师事务所 *、****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申请书》、《信息采集表》、《承诺书》原件(见本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所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名单证明原件; *、本所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及在本所近一年缴纳社保情况证明原件; *、近三年荣获省或*注册会计师协会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本所近三年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情况证明原件; *、本所现任具有承办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工作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名单、注册会计师业务履历; *、本所现任注册会计师近五年承办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的法院指定管理人(或者清算组)决定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机构有关办理破产、清算案件的执业经验、典型案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所现任注册会计师近五年出具的破产或强制清算案件审计报告首页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相关案件管理人或清算组委托审计的委托合同复印件(涉及商业秘密部分可以隐去); **、近三年省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综合排名证明; **、是否是***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 **、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三)破产清算事务所或具有破产重组工作经验的管理公司 *、****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申请书》、《信息采集表》、《承诺书》原件(见本公告附件); *、企业或社会团体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本机构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本机构具有法律、会计职业等相应资格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在本机构近一年缴纳社保情况证明原件; *、与其他机构的**协议复印件、明确为本机构提供专职服务的执业律师或注册会计师人员名单、履历及相应资质证明; *、近三年荣获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现任本机构专业人员近五年承办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的法院指定管理人(或者清算组)决定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机构办理破产、清算案件的执业经验、典型案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近五年本机构参与、办理不良资产处置、并购重组以及破产相关案件或者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是否是***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 **、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以上材料中注明须提交原件的,必须提交纸质原件。所有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本机构印章后,提交纸质材料两套。同时须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我院司法鉴定处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申报类别+机构名称。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三、审核程序 审核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分初审、复审、公示和公告四个阶段进行,同时通过随机考察、走访、面谈等方式审查申请机构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我院督察室对评审过程全程监督。 (一)初审:我院成立评审工作组,全面核查申请机构提交的各项书面材料,重点审查办理破产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及相关业务业绩、机构规模、执业资质、行业信誉、获得表彰奖励、****-****年履职考核评价结果、是否参加***破产管理人协会以及在协会的履职情况等。评审工作组将对报名机构进行综合评分,选定进入名册的管理人,按得分高低确定顺位; (二)复审:听取全*两级法院意见、建议;向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核实申请机构的违法、违规惩戒信息,征询相关评价; (三)公示:在“****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级人民法院网(http://court.hefei.gov.cn)上公示复审入围机构名单,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公示期为**日,公示期满,评审工作组对提出异议的机构进行复核; (四)公告:将择优选取资质水平高、职业道德佳、队伍建设强、服务质量优、社会信誉度高、经营管理规范的入选机构在上述平台予以发布。 四、其他说明 省高院组织的****-****年度一级管理人履职评价结果为“优秀”等级的管理人保留其一级管理人资质,无须参加本次名册更新工作,其他原在册的所有管理人均须重新申报,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各中介机构经评审进入我院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后,省高院将从我院二级管理人名册中择优遴选一级管理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午*:**至**:**,下午**:**至**:**,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二楼摇号室)。 拟申请入册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级人民法院现场报名。邮寄报名资料、转交报名资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均为无效报名。 报名联系人:张可豪、於笑仙 电话:****-********、****-******** 我院督察室监督电话:****-******** 附件:《申请书》《信息采集表》《承诺书》 ****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 承诺书_*d****.docx 申请书_*l*b*b.docx 信息采集表_***drx.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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