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濉溪县2025年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危桥改造、大中修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年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危桥改造、大中修 )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F*****-SHDL
二、项目名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年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危桥改造、大中修 )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正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宁围街道民和路***号联合中心南区*幢***-**、**、**(自行分割)
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年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危桥改造、大中修 )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同施工服务期。其中:施工期 (含施工准备期)。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牛敏、宋黎明、周浩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共计****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岱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昱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孟山南路**号春晓花园**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康
联系方式:***********
十、附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磋商响应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次报价函
附件: 二次报价函.pdf 成交结果公告.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doc 磋商响应函.pdf 成交结果公告.pdf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年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危桥改造、大中修 )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F*****-SHDL
二、项目名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年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危桥改造、大中修 )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正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宁围街道民和路***号联合中心南区*幢***-**、**、**(自行分割)
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年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危桥改造、大中修 )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同施工服务期。其中:施工期 (含施工准备期)。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牛敏、宋黎明、周浩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共计****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岱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昱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孟山南路**号春晓花园**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康
联系方式:***********
十、附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磋商响应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次报价函
附件: 二次报价函.pdf 成交结果公告.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doc 磋商响应函.pdf 成交结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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