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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周路TOD综合开发项目售楼部、架空层及样板间软装设计、采购及布展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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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周路TOD综合开发项目售楼部、架空层及样板间软装设计、采购及布展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 名称 金周路TOD综合开发项目售楼部、架空层及样板间软装设计、采购及布展工程 招标人 *****金周轨道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 开标地点 ***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 ******** **:**:** 公示期 ****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最高限价 (元) *******.** 中标候选人 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安美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 **.** 第二名 **臻界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 *******.** **.** 第三名 **贝拉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详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评标结果公示 详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评标结果公示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详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评标结果公示 监督部门名称 **轨道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金周路TOD综合开发项目售楼部、架空层及样板间软装设计、采购及布展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 名称 金周路TOD综合开发项目售楼部、架空层及样板间软装设计、采购及布展工程 招标人 *****金周轨道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 开标地点 ***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 ******** **:**:** 公示期 ****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最高限价 (元) *******.** 中标候选人 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安美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 **.** 第二名 **臻界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 *******.** **.** 第三名 **贝拉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详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评标结果公示 详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评标结果公示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详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评标结果公示 监督部门名称 **轨道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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