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谢河镇水毁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谢河镇水毁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谢河镇李府寨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谢河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杨乾德 联系人 徐国旺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防洪堤岸*.**km,其中:左岸防洪堤岸*.**km(护岸*.** km,护堤*.** km),右岸防洪堤岸*.** km(护岸*.** km,护堤*.** km)。 其中以工代赈资金建设内容:本项目**防洪堤岸*.**km,其中:左岸防洪堤岸*.**km(护岸*.** km,护堤*.** km),右岸防洪堤岸*.** km(护岸*.** km,护堤*.** k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采取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措施后通过监测后达到有关标准排放至大气中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应对建筑垃圾加强管理,尽量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回收利用。临时弃渣采用彩条布苫盖、设置临时排水沟防护措施达到减少水土流失要目的。弃渣及时运至集中弃渣场,并采取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承诺:***谢河镇人民政府 杨乾德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谢河镇人民政府, 杨乾德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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