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关于2025年5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分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传真:****-******* 通讯地址:***南台街道办事处五一路*号 邮 编:****** ***生态环境局**分局 ****年*月**日 附件*:镇环准评〔****〕**号 **木卓镇茶桌村顺路煤炭货场项目.pdf 附件*:镇环准评〔****〕**号 ***坪上镇魔芋初加工项目.pdf 附件*:镇环准评〔****〕**号 **晶怡水晶加工制品建设项目.pdf
相关推荐
-
刘会娟11.7k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河南省 2025-05-21 审批项目 -
正大食品产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河南省 2025-05-21 审批项目 -
夏长群自然人光伏项目
河南省 2025-05-21 审批项目 -
长葛市城乡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河南省 2025-05-21 审批项目 -
三门峡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增容项目
河南省 2025-05-21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