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轻合金汽车部件(安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年*月*日起施行),现将立中轻合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地址:**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教路以西隐贤路以北;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拟***栋联合厂房及配套建筑。拟购置熔炼炉、铸造机、热处理炉、加工中心、涂装线、检测实验等设备约***台(套)。采用全自动化生产线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万只绿色超轻铝合金车轮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立中轻合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教路以西隐贤路以北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立中轻合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方青森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参与到立中轻合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至建设单位邮箱,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至立中轻合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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