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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项目丹阳市导墅镇12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及皇塘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报告表)

正文内容

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导墅镇***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及皇塘镇***MW渔光互补 光伏项目配套***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单位 三峡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导墅镇***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及皇塘镇***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配套***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 ******导墅镇大华村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座***kV升压站,户外布置,本期拟建设*台主变,主变容量为*×***MVA(*#皇塘)+*×***MVA(*#导墅),电压等级为***kV/**kV。本期***kV架空出线(间隔)*回,**kV电缆进线(间隔)*回;远景规模不变。 升压站内西部为储能区,储能区储能容量约为**.**MW/**.**MWh。储能区共设有**个电池舱、*个PCS 升压舱。电池舱内选用磷酸铁锂电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影响。此外还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运行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生活污水、固废等影响。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临时施工场地布置在升压站内,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 施工时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设置围挡,削弱噪声传播;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可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施工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确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 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避免沿途漏撒;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施工现场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限制车速,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施工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使用油品达标;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施工现场应满足施工工地对大气污染防治“八达标、两承诺、一公开”的要求。 施工期间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沉渣定期清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及时清理,不外排。 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土石方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运行期 电磁环境:升压站内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升压站***kV配电装置采用GIS布置,对工频电场具有良好的屏蔽作用。 噪声:升压站内建筑物合理布置,各功能区分开布置,站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升压站四周采用*.*m实体围墙,降低噪声影响。 水环境:升压站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升压站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 升压站内电池舱内的磷酸铁锂电池更换频率一般为**年,储能磷酸铁锂电池寿命到期后,由原生产厂家位立即回收处理,不在站区暂存,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影响。 变压器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变压器油和升压站运行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废弃的铅蓄电池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暂存在危废仓库中。危废仓库拟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 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升压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拟回收处理,事故油污水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针对变电工程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建设单位拟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审批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冠城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示时间(*个工作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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