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防洪提升工程德化段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正文内容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闽江防洪提升工程**段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江防洪提升工程**段一期(项目编码:****-******-**-**-******)建设,对提升和完善浐溪、涌溪、丁溪以及大**支流等河道防洪排涝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龙浔镇、浔中镇、三班镇、上涌镇、水口镇等*个乡镇。 三、项目单位:***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防洪堤(岸)总长*.***km(其中**堤防长*.***km,**护岸长*.***km)、**穿堤排水管**座、拆除重建桥梁*座。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部分****.*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投资****.**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补助外其余由地方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及重要设备、重要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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