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里小区(中区)32#、33#、35#、36#、37#底商住宅楼,34#住宅楼,S4#、S5#、S6#商业楼,门楼1#、门楼2#、非人防车库一标段
正文内容
中华人民**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根据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 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此发证。 签发机关:*****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证日期:****-**-** 建设单位:****凯高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里小区(中区)**#、**#、**#、**#、**#底商住宅楼,**#住宅楼,S*#、S*#、S*#商业楼,门楼*#、门楼*#、非人防车库一标段 建设地址:********博望路***号 建设规模:*****.**平方米 合同工期:****-**-**至****-**-**合同价格:*****.**万元 勘察单位:**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绥林 设计单位:**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黄志军 施工单位:**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马晓霞 监理单位:**国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刘伟 工程总承包单位:null项目经理:null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 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 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 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 以处罚。"
相关推荐
-
准南煤矿智能采煤系统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07-01 审批项目 -
内蒙古德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系统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2024-07-01 审批项目 -
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液氯装车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备案
江苏省 2024-07-01 审批项目 -
关于受理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B-25-1地块建设项目浙江埃锐云喷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温州市 2024-07-01 审批项目 -
中山生态环境局翠亨新区分局拟对新领医药(中山)有限公司中(瑞)欧精密制造示范区2号厂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广东省 2024-07-01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