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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电力机具厂有限公司年产400套线路施工机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正文内容

扬环审批〔****〕**-**号                     项目代码:****-******-**-**-******    **电力机具厂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涛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套线路施工机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批复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在项目符合***刘集镇盘古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刘集镇盘古工业集中区,购置激光切割机、焊机等设备,将原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线路施工机具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台深基坑一体机和***套双摇臂抱杆的生产能力(热镀锌工序外协)。 三、在项目环境管理中,建设单位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原有项目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三)在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排放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抛丸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收集经多层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焊接粉尘收集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打磨粉尘收集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中的标准限值。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东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办理安评等相关手续。 (六)《报告表》提出本项目建成后以滑车车间、线路施工机具车间、钢丝绳车间边界分别向外设置**m、**m、***m卫生防护距离。现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其范围内禁止建设居住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七)充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危废仓库、液体原料区、喷漆房等采用相应的防范措施以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防止生产储存及装卸输送过程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八)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 四、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全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核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VOCS≤*.****/*.****吨,颗粒物≤*.****/*.****吨。 (二)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号)做好信息公开,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六、你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号)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信息公开。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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