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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格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永新县工业园区防水透湿PU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第九条等规定,建设单位应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后*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工业园区防水透湿PU膜项目 *、建设地点:**省******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m*,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包括厂房、仓库和管理用房等。PU膜工艺流程为:在离型纸上涂覆功能性聚氨酯树脂,经烘干、定型、贴合、分离后制得PU膜成品。TPU膜工艺流程为:将TPU颗粒加热后,通过吹膜机吹成(*.***-*.***mm)薄膜,经流延、定型、冷却、收卷后制得成品。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万米聚氨酯薄膜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格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省******工业园区 *、联系人:胡唐雨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道****号航天大厦C栋****室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或***********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xxgk/xxgk**/******/t********_******.html(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的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给我单位或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分反映。 发布时间:****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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