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兴义市蓝光雍锦湾二组团(三期)

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号)的规定,我单位对《***蓝光雍锦湾二组团(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蓝光雍锦湾二组团(三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蓝光雍锦湾二组团(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结论为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意见。 公示时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高世龙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蓝天航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省达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汉道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省/***********/*** 备注: 附件*:***蓝光雍锦湾二组团(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