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洋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公租房分配工作的通告

正文内容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年公租房分配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住房突出问题的决策部署,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更好地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按照*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开展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汉住建发〔****〕***号)要求,现有一批公租房达到入住条件,近期拟将该房分配,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障范围 *.本地城镇户籍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主要包括新就业大学生、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复退军人、基层乡镇青年干部等); *.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含我*农业户籍进城稳定务工人员); *.符合条件的**民、青年人等群体。 (**民:指的是原户籍不在本地,因为上学或者工作等原因,来到某一个城*的群体的统称,包括农民、大学毕业生等) 二、保障条件 申请人年满**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地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上一年度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且未享受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保障群体分别设置准入条件原则如下: *.本地城镇户籍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 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收入线,按照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新就业无房职工保障条件: (*)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且在就业地无住房; (*)就业未满*年,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年以上(含*年)劳动合同,且具有稳定的劳动就业关系; *.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条件: (*)与用人单位签订*年以上(含*年)劳动合同,具有稳定的劳动就业关系; (*)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含一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低于我*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民等群体: (*)原户籍不在本地,因上学、工作、创业等其他原因在我*无自有住房,且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私有住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申请人具有我*居住证; *.申请人及主要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名下拥有车辆(不含一般经营性用车)价值超过**万元的(以购车发票为准); (*)名下拥有工商登记信息,注册资本金超过**万元的(含股东投资); (*)名下拥有经营性房产,且房产建筑面积大于**㎡的。 三、报名时间 此次报名时间截至****年*月**日。 四、提交材料 (*)本地城镇户籍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收入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新就业无房职工: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收入证明、单位聘书、其他相关证明; (*)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符合条件的**民等群体:身份证、婚姻状况、收入证明、居住证、无自有住房承诺、其他相关证明。 五、报名方式 (一)手机端申请 通过微信“**省保障房申请”,进入微信小程序“公租房申请”按照操作步骤提交申请材料。 (二)领表申请 申请人到*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按表中提示步骤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  ****-*******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年*月*日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