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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旅游产业带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后*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旅游产业带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埠头乡、江背镇、长冈乡、高兴镇、**乡等乡镇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推荐线全长**.*km,共设置桥梁***.**m/*座:其中大桥***.*m/*座,中桥***.**m/*座;涵洞**道,通道**道,***座;互通式立交*处;分离式立交*座;渡槽*座;与等级路平交*处;桥梁占路线总里程长度的*.**%。服务区*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交一公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省******经济开发区南区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环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侧、华坚北路西侧恒科产业园**#标准厂房*层*#标准厂房 *、联系人:刘工    电话:****-*******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xxgk/xxgk**/******/t********_******.html (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的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给我单位或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分反映。 ***旅游产业带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次公示     公告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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