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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远县威浩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注塑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正文内容

***威浩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威浩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注塑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项目合法性审查,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你单位投资*****万元建设年产**万吨注塑产业园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藕塘路和包公南路交叉口西北侧。建设内容:购置注塑机、挤出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形成年产**万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指标、环境监测计划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 *.落实《报告表》中污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施工废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落实《报告表》中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按《**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和扬尘治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方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要求。 *.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加强管理,以减少固体废弃物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 *.落实《报告表》中废水治理措施。厂区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马桥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三级标准和马桥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落实《报告表》中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混料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天然气燃烧装置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m高排气筒(DA***)排放;危废库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注塑、挤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滚塑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DA***)排放。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无组织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号)中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号)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内厂房外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以生产车间设置***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规划和建设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 *.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治理措施。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经减振底座、降噪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 *.落实《报告表》中固废治理措施。规范设置一座**m*危废库,危废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废机油(桶)、废过滤网、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置。 *.落实《报告表》中地下水防渗措施。危废间所在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件。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严格遵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项目环境管理。 ****年*月*日 抄送:*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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