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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鹏宇生物质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正文内容

***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鹏宇生物质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鞋材九路***号***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拆除原有一台*吨/小时生物质导热油炉,**一台****kw燃气导热油炉的锅炉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燃气导热油炉、燃气调压设施及入户燃气管道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天然气使用量为***万立方米/年。 该项目已由***现代制鞋产业城管委会予以备案(备案号:****-******-**-**-******)。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流程和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运营期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规范设置排气筒,强化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得突破污染物总量控制核定指标,并按废气监测频次要求严格落实监测计划。 *、项目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管理,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固废暂存场所应按规范建设。其中的危险废物应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 *、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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