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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港物流有限公司蚌埠港黄疃窑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正文内容

《**淮港物流有限公司**港黄疃窑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淮港物流有限公司**港黄疃窑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至*月**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 地址: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港黄疃窑综合码头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黄疃窑淮河右岸 建设单位 **淮港物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亩,***个****吨级综合泊位,共使用岸线***m,码头设计吞吐量为***万吨/年,其中散货进口***万吨/年,包括黄砂**万吨、煤炭**万吨、石膏**万吨、石英砂**万吨;散货出口***万吨/年,包括水泥熟料**万吨、砂石骨料**万吨;件杂货进口***万吨/年;件杂货出口**万吨/年。配套建设仓库、附属用房、道路、皮带机引桥、电气、给排水、护坡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船舶废水(包括船舶舱底油污水以及船舶生活污水)、码头平台区域废水(码头平台冲洗水以及初期雨水)、港区废水(港区地面冲洗废水、车辆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以及港区生活污水)。其中船舶舱底含油水经码头区设置的不锈钢油污水收集罐收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船舶生活污水经码头区设置的不锈钢污水收集罐收集,定期运至后方仓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码头面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作码头的平台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港区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地面冲洗和洒水抑尘,不排放;车辆和移动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港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再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港区消防用水,不排放。若仍有剩余处理后污水,应联系环卫部门采用槽车运输至区域污水处理厂。当港区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出现临时性故障,造成处理后的污水达不到中水回用的水质要求时,应将生活污水储存在污水处理池或应急消防池内,待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后再实行中水回用。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泊位粉尘、运输系统粉尘以及运输车辆尾气。 泊位:门机抓斗采取防泄漏措施,采用射雾器等设施对码头前沿卸船机卸料、装车作业实施喷雾或洒水抑尘;配备高压喷雾降尘。卸船机采取防泄漏措施,采用移动式雾炮机喷雾抑尘,码头平台冲洗降尘;环保料斗设置干雾除尘;装船机皮带头部设置密闭罩,在物料转运处设置导料槽、密闭罩和防尘帘;在尾车皮带机两侧和臂架皮带机两侧设置防风板,在臂架皮带机下方设置撒料接料板,并在尾车头部、导料槽和出料溜筒等部位设置喷嘴组。 仓储区:采用条形仓设施密闭储存,封闭式卸料间,采用翻车机卸车,翻卸侧设置水雾抑尘设施;仓库进出口设置防尘软帘、同时设自动喷淋洒水设施,仓储区地面冲洗降尘。 输运系统:采用密闭车型,控制行车速度不大于**km/h、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作业区前应在冲洗点进行车辆冲洗、沿线疏港道路洒水、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 汽车运输尾气:优先选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污染为到港船舶鸣号与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货物装卸冲击噪声和机械设备等产生的**噪声。所购设备具有配套的隔声和消声、减振装置;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在港区四周进行绿化;同时,船舶进港时尽量减少鸣笛,放慢船速,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采取以上措施后码头及后方仓储区场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包括到港船舶固废、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隔油池油泥、流动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污泥为一般固废,主要成分为泥沙等,应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或送建材公司处置。油泥、废矿物油以及废油桶均为危险废物,暂存于**的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营运期生态影响主要来自码头建成后运输船舶的会压缩水生生物的生存空间;船舶噪音、强光等对区域水生生物的正常活动造成干扰;溢油事故对水生生境的影响。通过实行植被恢复,加强建设区绿化,严格控制港区污水和过往船舶污水的排放以及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等措施,减缓生态环境影响。 (*)做好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环境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生态环境局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相关部门意见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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