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2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箱:***********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 编:******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 关于对***宏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表****号 关于对***宏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连环表复〔****〕****号 ****.*.**
相关推荐
-
中牟县郑汴物流通道北部片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
河南省 2024-07-07 审批项目 -
中牟县郑汴物流通道南部片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
河南省 2024-07-07 审批项目 -
黑龙江雁晴新能源有限公司张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黑龙江省 2024-07-07 审批项目 -
黑龙江省滨北正大农业集团生物肥二期续建项目
黑龙江省 2024-07-07 审批项目 -
哈尔滨双城区公铁联运综合枢纽一期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 2024-07-07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