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城排水防涝工程 建设地点 **自治区*******帕那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孙卫国 联系人 石曲塔巴尔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道 **** 米,检查井 ***座,以及河堤破除恢复和人行道破除恢复、防洪设施等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临时堆土、堆料扬尘采取 防尘网苫盖措施;靠近居民区段施工时采用围挡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旱厕处置后外运草地施肥。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隔油沉淀处置后在施工场地内回用。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 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其余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对机械设置采取减振措施;运营期加强绿化和设置禁止鸣笛和限速标志。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后期对施工临时占地区域进行迹地恢复,加强绿化工作。 承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孙卫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孙卫国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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