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2023年奶牛家庭牧场建设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正文内容
我*****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年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号)等文件精神,参考往年省*指导意见,结合**实际,经中心研究决定,现将我*****年奶牛家庭牧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目标任务:****年省下达给***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奶牛家庭牧场建设项目资金**万元,对**改扩建的*个奶牛家庭牧场、奶农**社和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资金支持,提升其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二)实施内容:**和改扩建*个奶牛家庭牧场,重点进行标准化、智能化、现代化提升改造,实现奶业提质增效,打造优质奶源基地。 (三)支持环节:每个奶牛场**万元,主要用于奶牛场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改造升级,提升挤奶、加工、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的标准化水平;用于棚圈建设、发酵卧床、粪污处理设备、TMR日粮车购置,支持奶牛场饲草料加工、贮存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用于奶牛场智能化、物联网、信息化改造,支持开展“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和“兽药减量化行动”,实现规模奶牛场提档升级。 (四)实施期限:****年*月至****年*月。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本*辖区内的奶牛养殖场(企业、**社),奶牛存栏***头及以上。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 (三)办理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四)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养殖场不得位于***现行的禁养区内。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须在申报期内填写提交《*******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奶牛家庭牧场建设项目申报表》,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份,报送领导组审查。 三、申报期限 申报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星期天节假日不休息,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重视。 联 系 人:王俊岩 郭志飞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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