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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广滔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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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广滔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虎门镇怀德社区**工业区**号建设单位***广滔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概况***广滔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虎门镇怀德社区**工业区**号。项目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项目主要从事数据线、塑胶配件和塑胶管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数据线***万条、塑胶配件***.***万个和塑胶管****万条。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将押出成型、注塑成型、挤出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非甲烷总烃经集气装置收集(收集效率按**%计)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按**%计),处理达标后通过DA***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m),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的有组织部分排放量为*.****t/a,排放速率为*.****kg/h,排放浓度为*.****mg/m*,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表*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较严值的要求。 项目**%的非甲烷总烃未被收集,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排放,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量为*.****t/a,排放速率为*.****kg/h。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mg/m*,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_****-****)表*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mg/m*,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表*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的要求。 押出成型、注塑成型、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常伴有异味,以臭气浓度为表征。该部分废气产生量小,且难以定量分析,本次评价仅作定性分析。注塑工序产生的恶臭经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DA***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恶臭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小于****(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排放小于**(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破碎、打磨粉尘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的较严值 焊锡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政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厂界外周边**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在采取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设备噪声对各厂界影响较低,不会改变厂界的声环境达标状况,仍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一般固废仓应做好防渗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保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虎门镇**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楼初步审查意见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环〔****〕**号)等文件的要求; 二、环评文件未根据《****年度***环境状况公报》更新现状数据与结论等相关内容; 三、未更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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