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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7月18日)

正文内容

***生态环境局(**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月**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白仙山水库**工程 **省******泗洲头镇 ***原水有限公司 白仙山水库工程任务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生态、灌溉”,水库正常蓄水位**.**m,死水位**.**m,总库容***万立方米,兴利库容***万立方米,水库坝顶高程**米,集雨面积*.**平方千米,工程规模为小(*)型水库,具有多年调节性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库工程、西侧引水隧洞工程、溪口联通隧洞工程、溪口预泄支洞工程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水库挡水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长度***m,最大坝高**.**m;泄水 建筑采用放空洞和溢洪道,溢洪道采用无闸门控制的侧槽式溢洪道、渠底高程为**.**m、采用底流消能,放空洞由施工导流洞改造而成、全长***m、采用城门洞型、尺寸*.*m×*.*m、进口采用塔式进水口、出口采用底流消能。溪口联通隧洞由进水口、有压隧洞、出水口组成,全长****m,进口采用塔式分层取水,上层取水口底高程为**.*m,下层取水口底高程为**.**m,隧洞全线采用钢筋砼衬砌圆形断面,洞径约*.*m;隧洞出水口位于溪口水库右侧库岸,距离大坝右坝肩约***m,出口型式为塔式出水口,板顶高程为**.**m。溪口预泄支洞由溪口联通隧洞施工支洞改造而来,由两段组成,第一段为圆形断面,衬砌后洞径*.*m,第二段为有压泄洪隧洞,采用城门洞型,衬砌后隧洞断面为*.*×*.*m(宽×高),出水口设*×*m矩形孔口弧形工作闸门。西侧引水隧洞采用无压引水,全长****m,由张岙溪取水口、隧洞洞身段和出水口组成,张岙溪取水口包括*#堰坝、引水箱涵、调蓄池、*#堰坝以及隧洞进水口节制闸,隧洞采用城门洞型,开挖洞径*.*×*.*m,出水口布设闸门,高程为**.*m。为便于水库管理,设有*条环库道路(A线、B线、C线),均为四级公路,长度分别为*.***km、*.***km、*.***km。 采用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水环境 ①水**:充分利用水库的调节库容,在保证下游生态流量的基础上合理调配水**;对于西侧引水堰坝枯水期不截流全部下泄,保持天然状态。 ②水文情势:白仙山水库坝下采用**%多年平均流量(*.***m*/s)作为下泄生态流量,可满足下游生态需水要求;西侧张岙溪引水堰坝处枯水期和洪水期不截流全下泄,保持天然状态,在有来水情况下(**m*/s以下非枯水期),下泄生态流量*.**m*/s,可满足生态用水需求。同时要求对两处下泄生态流量处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③水温:工程采取底流消能减缓低温水对东联溪水温的影响。 ④水质:蓄水前开展库底清理、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 ⑤地下水:隧洞加强防渗措施,施工过程中重视提前预报,及时治理隧洞涌水。 (*)生态环境 ①陆生生态:加强施工期生态保护管理及宣传教育,做好施工占地植被恢复工作,加强库周林地保护管理,开展蓄水前动物搜救; ②水生生态:下泄生态流量、取水口设置拦鱼设施、实施增殖放流、加强渔政管理等。 (*)施工期 ①水质保护措施:砂石骨料加工废水采用机械加速澄清法处理后回用,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絮凝剂+沉淀池的方式处理后回用,机修含油废水经隔油和混凝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基坑排水仅絮凝沉淀后抽出回用,隧洞排水经洞内管道及集水坑引至洞外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白仙山工区和溪口工区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张岙溪工区经收集后外运至泗洲头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②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加强施工道路路面养护,控制车速,购置洒水车洒水降尘;砂石加工系统采用封闭式作业,配置袋式收尘器除尘;施工运输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③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段;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运行噪声;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拌和系统等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噪槽、减振机座,主要噪声产生车间修建隔声间或隔音室;居民点和施工生活区附近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 ④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渣土、废石料、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金属、废弃的装饰材料及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建筑垃圾清运后做**化利用。对于不可再利用的部分建筑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机械修理废油以及相应废油的包装材料及其他废弃物,按要求设置危废仓库,并设置危废标记和警示标志,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环境敏感区 ①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划定工作区和活动范围,防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车辆随意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尽可能避免施工便道、作业面及工程废渣等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施工期及施工结束后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禁止向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猎捕生态保护红线内及附近区域的野生动物,在铺设输水管道时应注意早晚及正午减少施工噪音,避免高声、爆破等尽量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动物的惊扰。 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在溪口水库隧洞出口采用挡水围堰和降水位的干法施工,宜在枯水期不影响供水的情况下施工;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范围施工,并妥善设置围堰范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料场和渣场等临时工程;充分利用溪口联通隧洞施工,将围堰基坑废水经泵站泵入溪口联通隧洞进溪口施工支洞引至保护区外排放;设置临时排水沟,截留废水,避免排入水库;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时生态复绿。 ③生态公益林保护措施:履行相应生态公益林占用手续。施工期应严格施工规范,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不得砍伐作业带以外的林地。临时施工用地应尽可能布置在工程永久征地范围内,或选择在未利用地内。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原有道路,尽量减少临时占用生态公益林。施工结束后,加强与林业管理部门的沟通,按林业部门的要求,在临时施工区域补种林木。此外,工程建成后通过对路基边坡种植相同物种,也可以弥补部分损失。 (*)环境风险 建立健全水库风险防范机制,纳入溪口水库水质污染风险应急预案;在库周交通道路设置警示标识牌、限速标志,隧洞穿越复杂地质段加强防渗处理,定期监测,对输水管道开展定期巡查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港路***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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