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2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年*月**日起*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海鸿建筑安装服务有限公司建筑废料综合利用项目 阿左旗**浩特镇西环路 ****海鸿建筑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位于阿左旗**浩特镇西环路乌日斯公司院内,租用其厂区内*****m土地,中心坐标:北纬**°**′**.***″,东经***°**′**.***″。该项目利用已堆存于厂区内的建筑废料生产建筑用石料,用于重点工程建设,年加工建筑废料*****吨,生产建筑用石料*****t/a。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原料堆场、成品料堆场、废土石堆场、办公区,其余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投资的**%。 报告表 ****蒙环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落实相关抑尘措施。项目运营期的原料、成品、废土石的堆存、铲装、上料、运输等环节要严格落实防风抑尘、洒水降尘等相关措施,切实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破碎、筛分工序要设置于车间内,产生粉尘经收集、处理后,由*根**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颗粒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需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工作人员租住于厂外,厂区内无生活污水的排放。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相应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标准。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废土石、除尘灰暂存于厂内废土石堆场,待项目运营期结束后全部进行清理,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在厂内丢弃、堆存。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 邮寄地址 ****政务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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