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丰县2023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正文内容

苏政地C〔****〕***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第*批次 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人民政府: 你*呈报的(丰)地呈字〔****〕第*号******年度第*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将位于**里街道古丰社区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里街道古丰社区,宋楼镇宋楼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公顷;征收集体土地*.**公顷。 二、你*须落实补充耕地,要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厅备案。 五、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重点监管单位、重点行业企业遗留地块等),在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完成前应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调查报告评审、备案,确定为非污染地块的,可以进入用地程序。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出具规划条件文件前)应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调查报告评审、备案,确定为非污染地块的,可以进入用地程序。地块调查报告评审后确定为污染地块的,污染地块未经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未达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不得进入用地程序。 ****年*月**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省自然**厅,**自然**和规划局。 ***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