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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贺州豆制品工业园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正文内容

**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和《****豆制品工业园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华润循环经济示范区****豆制品工业园内,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北纬**.******°。项目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m*。项目建设内容为**处理规模为***m*/d的豆制品加工废水处理系统一座,污水处理采用“微滤+气浮+调节+厌氧+接触氧化+沉淀+砂滤”工艺,经园区排污管网排放到富川*莲山污水处理厂。项目仅接收**华润循环经济示范区****豆制品工业园的豆制品加工产生的黄豆浸泡水、豆干压滤水、设备冲洗水等生产废水(不包括生活废水),不接收其他单位废水。 目前项目主体已基本建成,前期已接收少量废水,暂存于各水池中,尚未投入运行。暂未建设废气收集装置、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污泥压滤机房和危废暂存间等。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 二、环境保护目标 **陆玖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报批稿)表明: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村、吉山村、新寨等周边**个村庄;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为莲塘村和深井*个村庄;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白**和龟石水库。 三、规划相符性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华润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准入要求。 四、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五、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加强进、出水水质管理和控制,按规定配套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经“微滤+气浮+调节+厌氧+接触氧化+沉淀+砂滤”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限值要求且满足富川*莲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经园区排污管网排至莲山污水处理厂。 *.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并按规范做好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对污水厂主要产臭构筑物进行加盖密闭,废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落实无组织恶臭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栅渣、污泥压滤后暂存在污泥压滤机房;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建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应标准要求。 (五)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设置应急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六)落实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函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请***富川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八、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日内,将《报告书》送达***富川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九、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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