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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09-0004宗地规划设计要点变更的公示

正文内容

  K***-****宗地项目位于***望海路与后海滨路交界东北侧,用地单位**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于****年*月取得《中华人民**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中的用地单位,***规划和自然**局**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用地单位:由“**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调整为“***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其余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规划和自然**局**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南大道*****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望海路与后海滨路交界东北侧。   (三)***规划和自然**局网站http://pnr.sz.gov.cn   (四)***规划和自然**局**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个自然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年*月**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规划和自然**局**管理局:   *.至***规划和自然**局**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将书面材料邮寄至***深南大道*****号***规划和自然**局**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置换用地**-**-**地块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   *.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置换用地**-**-**地块项目区位图 ***规划和自然**局**管理局 ****年*月**日 文档附件: 附件:**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置换用地**-**-**地块项目区位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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