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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精炼厂一厂扩建项目(变更)拟审批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精炼厂一厂扩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  真:****-********  通讯地址:***经开区浦东路***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精炼厂一厂扩建项目(变更)拟审批公示 *****岭镇精炼厂一厂厂区内 **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重大变动项目,我厅于****年*月**日对《**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精炼厂一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吉环审字[****]**号),批复的建设内容为该项目在依托厂区部分现有厂房、生产设施及辅助、储运、公用和环保工程基础上,通过增加生产批次和调整原料配比对氯化镍进行扩产。主要建设内容为将氢氧化镍和粗制硫酸镍配比由*:*.*调整为*:*.*,缩短单批生产时间并增加生产批次,氯化镍年产量由****吨提升至****吨。此次变动的主要内容为将电积铜生产线转为电积钴生产线,不再生产电积铜(***吨/年)和贵金属中间品(金、银、铂和钯(***吨/年)),项目设计年产电积钴***吨,其他产品生产规模不变。 <p>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造液车间、萃取车间和电积车间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废气中硫酸雾、氯化氢、氯气浓度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GB*****-****)修改单表*中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标准要求后,经现有*根高度为**米和*根高度为**米的排气筒排放。</p>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水、碱液喷淋塔排污水及造液、萃取、电积车间工艺废水须经厂区现有污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出水水质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GB*****-****)表*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标准,再经吉恩镍业硫酸厂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出水水质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GB*****-****)表*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吉恩镍业尾矿库回用于选矿,不得外排。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储罐区、污水预处理装置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废气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未经鉴定的板框压滤机滤渣、铁渣、阳极泥和污水预处理装置污泥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全部回用于冶炼工序,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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