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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安市洪泽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正文内容

关于*****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区殡仪馆: 你单位报送的由**方卓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苗士安(信用编号:BH******)、陈鹏(信用编号:BH******)编写的《**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两次公示,未收到与本项目相关的批评和建议。为更好地服务民生项目,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要素保障重大项目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函》(淮环函〔****〕**号)相关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代码:****-******-**-**-******(核准文号:洪发改投资复〔****〕**号)。本项目位于*****区东双沟镇璩大湾(地理坐标: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项目建设内容:新增用地面积****.**平方米,对现有**区殡仪馆进行改扩建,建设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火化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配套实施电力、给排水、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三、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并对照以下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采用先进设备,加强运营管理和环境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场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遗体清洗废水须按环评要求经紫外消毒处理后,再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近期环卫清运(远期接管)至滇池水务有限公司**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本项目遗体火化废气须按环评要求经“设备密闭管道收集+急冷+除酸脱硫装置(消石灰+活性炭)+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根**米高的排气筒(DA***、DA***;其中DA***备用)达标排放;祭品焚烧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收集+急冷+除酸脱硫(消石灰+活性炭)+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根**米高的排气筒(DA***)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遗体火化废气排放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的相关标准限值;遗物祭品焚烧过程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的相关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中的小型标准限值。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按环评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相关规定限值。 *、固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合理处置。按环评要求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其中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布袋、飞灰、遗体擦拭毛巾、解剖废物、废UV灯管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废油脂、餐厨垃圾委托专业机构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祭品焚烧灰渣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的收集和贮存,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有关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号)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依法安全处置。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生产装置区、储运工程区、公用工程区及辅助工程区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事故风险应急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环评要求,建设防范事故风险设施,配齐配足应急物资。 *、项目施工过程须按环评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须按环评要求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号)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其中废气排气筒须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分别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按环评要求,制定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方案。 四、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水污染物(综合废水接管量):废水量≤***.*吨,COD≤*.****吨,SS≤*.****吨,NH*-N≤*.****吨,TP≤*.****吨,TN≤*.****吨,动植物油≤*.****吨。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烟尘≤*.****吨,二氧化硫≤*.****吨,氮氧化物≤*.****吨,一氧化碳≤*.****吨,HCL≤*.****吨,Hg≤*.******吨,二噁英类≤*.**** mg-TEQ。 *、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要素保障重大项目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函》(淮环函〔****〕**号)第六条有关规定,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需平衡。 五、根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号)要求,你单位应对废气处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六、本项目由*****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须公开竣工日期;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须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在此基础上,依照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个工作日内,须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你公司在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须及时向我局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八、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果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报送*****区应急管理局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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