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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3〕42号关于宁明县2023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正文内容

宁发改投资〔****〕**号     关于*******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教育局: 报来《关于给予*******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教报〔****〕***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根据**桂益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我***招生入学压力,解决乡镇学校学生环境拥挤问题,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意建设*******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亭亮镇中心小学等**所学校学校园内。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在亭亮镇中心小学***栋*层框架结构教学楼,占地面积***.**平方米,建设规模****.**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室**间,办公室*间,厕所*间,休息室*间,以及**个学校购置教育教学设备一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含设备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 六、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标准开展设计。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方案。 八、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环境优美,**节约型项目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九、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发展和改革局                            ****年* 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 资金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序号 招标内容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勘察 核准 *.** * 设计 核准 **.** * 监理 核准  **.** *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 *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 * 其他 核准 ***.** 情况说明: 本项目属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华人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万元人民币,必须采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设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万元人民币,必须采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没有超过***万元人民币,无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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