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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陈师街道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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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陈办发〔****〕**号 关于印发《陈师街道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村(居)、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农业农村部 自然**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 号)、《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 省自然**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经〔****〕**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细则。现将《陈师街道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于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人民政府陈师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陈师街道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农业农村部 自然**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 号)、《省委农办 省农业农村厅 省自然**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经〔****〕**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涟委农办〔****〕*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依法取得用于建造住宅及生活附属设施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有使用权。 第三条 农村宅基地审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镇(街道)村布局规划,推进存量宅基地盘活利用。 第四条 坚持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土地权益,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 第五条 按照“*级主导、镇(街道)主责、部门审核、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和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的方式,推进农民自治管理。 第二章 宅基地规划和利用 第六条 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建立部门协调和监督指导机制,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 (一)农村工作局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协助行政执法局做好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根据审批结果,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手续。 (二)国土分局负责镇(街道)村布局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及有关规定情况下,可以办理规划许可。实施现场勘察,绘制宅基地坐落平面位置图。 (三)经济发展和建设局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完善农房建设有关标准和规范,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户选用,加强农房风貌管控。做好新型社区(村庄)布局规划,办理宅基地坐落平面位置图,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建房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农村宅基地使用和建房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 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落实“三到场”和“四公开”制度。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宅基地集中规划、宅基地有偿退出和“建新拆旧”回收利用等管理机制。 第八条村(社区)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用地建房条件、是否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申请宅基地是否存在争议、来源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相互权利人意见、以及对申请内容真实性等进行初审。涉及**、民政、综合行政执法等单位要及时咨询意见,安排*名村(社区)干部兼任宅基地协管员。宅基地协管员负责日常监管,及时收集掌握农村宅基地使用、农房建设施工等状况,重点排查上报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甲建乙、建新不拆旧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村民小组负责召集村民小组会议,对申请人的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进行审查。 第三章 宅基地申请 第十条 申请人必须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规定和《**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宅基地面积和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 《**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标准。 第十二条 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房,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当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给村集体。 第十三条 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的; (二)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 (三)将原住宅以出租、出卖、赠与或其他形式转让房屋,以及将住房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四)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并已享受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政策,不符合重**置宅基地条件的; (五)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未处理结案的;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情形的。 第四章 宅基地审批与登记 第十四条 农村宅基地审批实行审批程序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建房名单公开、审批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审批制度。充分运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利用不动产登记、户籍人口、婚姻状况等信息对宅基地申请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现有住房状况、立户条件、旧宅处置方式等资格进行审核审批。 第十五条 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一)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交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签署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农房设计图等相关申请要件。 (二)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村宅基地协管员组织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材料和会议记录在本小组和村务公示栏等区域公示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农户申请资料、村民小组会议记录、公示情况等材料报村委会审查。 (三)村委会对农户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涉及**、民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单位审查事项的,村委会要及时咨询有关单位意见。审查通过的,公示不少于*个工作日,然后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出具相关证明,报送街道宅基地审批窗口。 (四)在接到宅基地申请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国土分局、经济发展和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工作局进行现场勘查,按照职责分工对申请事项进行联合审查,填报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农村宅基地使用资格审查和现场勘查表、宅基地审批现场勘察表,提供土地利用规划图和现状图、绘制宅基地坐落平面位置图。涉及林业、水务、电力、**等事项的,街道农村工作局牵头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审批建议,报街道人民政府审批。审查不通过的,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或不予通过的理由。 (五)街道政府根据联审结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符合要求的,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将审批结果在申请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个工作日。同意受理用地建房申请到出具审核意见不超过**个工作日;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国土分局按有关规定确定办理时限。 第十六条 全面落实实地审查到场、开工查验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三到场”要求。 (一)由街道国土分局、经济发展和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工作局等部门现场联合审查宅基地申请情况,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并签署意见。 (二)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街道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街道政府在收到申请 ** 个工作日内组织国土分局、经济发展和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工作局等部门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填写《放样记录表》。 (三)农户建房完工后,要及时向街道政府申请验收,街道政府在收到申请**个工作日内组织国土分局、经济发展和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工作局等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范围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是否符合我省农村住房竣工验收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及竣工)验收意见表。 第五章 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 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自申请批准之日起 * 年内应完成建房。住宅建成后应拆旧的,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在通过验收后**天内拆除旧房,原有宅基地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耕。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依法依规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第十八条 规范宅基地申请审核有关制度,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农村住宅建设用地供应、农民建房规划管理等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农村工作局牵头负责宅基地改革管理工作,设立办事窗口。 第十九条 建立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执法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使用、建房规划、建设施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需要强制拆除的,立案处罚后移交*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拆除。探索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经批准后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应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 第二十一条 村民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依法撤销其审批手续。超过省规定的宅基地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宅基地审查、审核、审批过程中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严肃追责。 第二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以伪造户口、隐瞒旧房、提供虚假审批资料等方式帮助骗取批准宅基地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附件: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图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户主及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簿所有页面复印件 *.结婚证复印件 *.农房设计图要件 *.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 *.村民委员会建房公示 **.“一户一宅”证明书 **.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勘查到场图片 **.宅基地审批现场勘查表 **.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镇村 布局规划图(局部) **.农村宅基地使用资格审查和现场勘察表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开工申请书 **.开工到场图片 **.放样记录表 **.巡查到场图片 **.验收申请书 **.验收到场图片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宅基地巡查情况表 附件:*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图 附件:*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申请户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成员信息 姓名 年龄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现宅基地及农房情况 宅基地面积 m* 建筑面积 m* 权属证书号 现宅基地处置情况 *.保留( m*); *.退给村集体;*.其他( ) 拟申请宅基地及建房(规划许可)情况 宅基地面积 m* 房基占地面积 m* 地址 四至 **: 南至: 建房类型:*.原址翻建 *.改扩建 *.异址** 西至: 北至: 地类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住房建筑面积 m* 建筑层数 层 建筑高度 米 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 *.是 *.否 申请 理由 原房屋破旧,无法居住,申请到规划点建房 申请人: 年 月 日 村民小组意见 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________户在________规划点建房。 负责人: 年 月 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该户为本村经济组织成员,在我社区只有一处宅基地,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因(*.分户**住房 *.按照规划迁址**住房 *.原址改、扩、翻建住房 *.其他)需要,本人申请在乡(镇、街道)村组使用宅基地建房,现郑重承诺: *.本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经批准后,我将严格按照批复位置和面积动工建设,在批准后_______内建成并使用; *.新住房建设完成后,按照规定______拆除旧房,并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 如有隐瞒或未履行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 建房户公示 ______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____,其申请在______________使用有宅基地建设自用住宅,符合一户一宅要求。已经过村民代表会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公示。 现对以上内容与村务公示栏张榜公示,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个工作日)。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前,电话、署名书信或当面反映(公示电话: ) 特此公示。 陈师街道 ______村(社区)委员会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证 明 ______(身份证号码 )户,常驻:**省***陈师街道 组,经核查该户在我村(社区)只有一处宅基地,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 特此证明 陈师街道 ______村(社区)委员会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 ________同志,在我单位任职________职务,系我单位法人代表,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附件** 宅基地审批现场勘查表 申请人姓名 工作单位 现户口所在地 宅基地位置 符合出宅条件内容 现 场 勘 查 内 容 *、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是否符合村镇规划 *、是否占用基地农田 *、实际占用土地类型、数量权属、利用现状及有关情况 *、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符合村镇规划 *、不占用基本农田 *、实际占用 村集体建设用地 平方米作农村宅基地使用。 勘察人:________ 年 月 日 自然**和规划中心所审核 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报批 审核人: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 申请户主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申请理由 拟批准宅基地及建房情况 宅基地面积 m* 房基占地面积 m* 地址 四至 **: 南至: 性质:*.原址翻建 *.改扩建 *.异址** 西至: 北至: 地类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住房建筑面积m*建筑层数层建筑高度m* 资料审查内容 *.是否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 *.是否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合规。 审查意见: 审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现场勘查内容 *.是否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 *.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 *.是否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 勘查意见: 勘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街道农村工作局审查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农村宅基地使用资格审查和现场勘察表 附件**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申请户主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申请理由 拟批准宅基地及建房情况 宅基地面积 m* 房基占地面积 m* 地址 四至 **: 南至: 性质:*.原址翻建 *.改扩建 *.异址** 西至: 北至: 地类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住房建筑面积m*建筑层数层建筑高度m* 在宅 地 坐 落 平 面 位 置 图 现场踏勘人员: 年 月 日 制图人: 年 月 日 备注 图中需载明宅基地的具体位置、长宽、四至、并标明与永久性参照物的具体距离 自然**和规划中心所意见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际使用集体建设用地_______平方米,作农村宅基地使用。报上级审查审批。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街道经济发展和建设局意见 符合农房建设有关标准规范和风貌管控。 (盖章) 年 月 日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意见 没有违法有地,违法建筑的情况,没有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情形。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街道农村工作局意见 经资料审查和现场勘察,该户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宅基地布局和面积合理、经村组审核公式,同意上报审批。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街道政府审核批准意见 经审核,符合陈师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批准使用 村(居)集体建设用地_________平方米,并报*农业农村局,*自然**和规划局管仲中心所备案。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 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 设 位 置建 设 规 模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有关建 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 依法应当取得本证,但未取得本证或违反本证规定的,均属违法行 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 自然**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 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中华人民**国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字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日 期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本项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业经有权机关批准,特发此书。 请严格按照本批准书要求使用宅基地。 填发机关(章): 年 月 日 户 主 姓 名 批准用地面积 平方米 其中:房基占地 平方米 土地所有权人 土 地 用 途 土 地 坐 落 (详见附图) 四  至 东        南 西        北 批准书有效期 自 年 月至 年 月 备注 附件:** 户 主 姓 名 批准用地面积 平方米 房基占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所有权人 土 地 用 途 土 地 坐 落 四至 东 南 西 北 批准书有效期 自 年 月至 年 月 备注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存 根) 农宅字 号 附图: 农宅字号 宅基地坐落平面位置 图 备注 图中需载明宅基地的具体位置、长宽、四至,并标明与永久性参照物的具体距离。 填写说明: 编号规则:编号数字共**位,前*位数字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代码》(详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执行;*-*位数字表示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苏木),按GB/T*****的规定执行;**-**位数字代表证书发放年份;**-**位数字代表证书发放序号。 批准书有效期:指按照本省(区、*)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宅基地申请批准后农户必须开工建设的时间。 附件:** 农村宅基地建房开工申请书 陈师街道办事处: 本人系: 村民,身份证号: 申请办理位于: 的宅基地建房于: 年 月 日已批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前期开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现申请街道给予放样服务;拟于 年 月 日正式开工建设,请予以支持、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村(社区)委员会意见: (盖章) 附件:** 放样记录表 户主 姓名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号 宗地 面积 房基占地面积 地址 放样点坐标 序号 放样点 坐标 X(m) Y(m) 边长(m) 备注 放样结果:测量结果准确无误,精度符合要求 放样人: 复核人: 制表人: 测量日期: 附件:** 农村宅基地建房验收申请书 陈师街道办事处: 本人系 村民,身份证号: 申请办理位于: 的宅基地建房于: 年 月 日已批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 房屋建设已于 年 月 日竣工,现申请给予核查验收,请予以支持、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村(社区)委员会意见: (盖章) 附件:**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申请户主 身份证号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批准宅基地面积 m* 实用宅基地面积 m* 批准房基占地面积 m* 实际房基占地面积 m* 批建层数/高度 层/ 米 竣工层数/高度 层/ 米 拆旧退还宅基地情况 *.不属于 *.属于,已落实 *.属于,尚未落实 竣工平面简图(标注长宽及四至) 验收单位意见 自然**和规划中心所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街道经济发展和建设局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街道农村工作局部门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镇(街)政府验收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备注 附件:** *** 镇(街) 村(社区)宅基地巡查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负责人:单位:㎡、T 上报时间: 巡查项目名称 地址 建房占地面积 建房 层数 开工 时间 巡 查 时间 合法性 原宅基地 情况 处置 情况 巡查人 签字 备注 **户农房 **户农房 备注:*.地址填写到村、组小地名及四邻某农房;*. 合法性指有无用地审批手续或批少占多等违法情况; *. 处置情况指加强批后监管,是否向街道及有关部门报告等; *.此表由街道收集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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