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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08月11日)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序 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汽车部件NVH声学产品生产线及汽车轮胎总成装配线建设项目 ***青口镇东南大道*号(青口投资区内) **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青口镇东南大道*号(青口投资区内),租赁**协人工业有限公司一号厂房内,总建筑面积约****m*。年产**万件前围隔热垫、年产**万件前地板地毯、年产**万件后地板地毯、年产**万件左右侧翼子板密封海绵、年产**万件汽车顶棚密封海绵、年装配**万个汽车轮胎。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项目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回用未排放,回用水应设置流量控制装置,并做好台帐管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政污水管网接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三级排放浓度限值(氨氮排放参照GB/T*****-****《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中B等级水质控制限值),污水排放量≤***t/a。 *、项目应优化总平布局,合理密闭有机废气产生车间,提高有机废气收集效率,有机废气应经收集处理有组织排放达到GB*****-****《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附录A表A.*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GB*****-****《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GB*****-**《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和表*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项目建成后允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t/a。今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调整核定,你司应按照执行。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中*类排放限值。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应常监督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应严格按照GB*****-****《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精美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塑料零件制造项目 ***青口镇宏二村 **精美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庆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青口镇宏二村,租赁厂房面积***m*。项目计划年产****万件塑料制品,其中汽车配件****万件,电子壳体***万件,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项目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执行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三级排放浓度限值(氨氮排放参照GB/T*****-****《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中B等级水质控制限值)后排入*政污水管网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量≤***t/a。 *、项目应优化总平布局,合理密闭有机废气产生车间,提高有机废气收集效率,有机废气应经收集处理有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丙烯腈执行GB*****-****《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表*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GB*****-****《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表*浓度限值,无组织丙烯腈执行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GB*****-****《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浓度限值。 *、项目建成后允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VOCs排放量为*.**t/a。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中*类排放限值。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应严格按照GB*****-****《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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