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金龙湖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湖体水系联通工程
正文内容
中华人民**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根据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 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此发证。 签发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证日期:****-**-** 建设单位:**********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工程名称:*****金**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湖体水系联通工程 建设地址:**********昆仑街道 建设规模:*.*平方米 合同工期:****-**-**至****-**-**合同价格:****.****万元 勘察单位:水利部**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人:王进 设计单位:水利部**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亮,普丽群 施工单位: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战军 监理单位:**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王忠文 工程总承包单位:null项目经理:null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 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 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 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 以处罚。"
相关推荐
-
汇智(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租赁湖北省恩施市崔家坝镇茅田坪村马田组8号罗清平屋顶建设42.84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备案公示
湖北省 2024-07-03 审批项目 -
襄阳枣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平林镇范家湾村三组唐金龙31.5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公示
湖北省 2024-07-03 审批项目 -
召陵区阿里山路道路、雨污管网建设工程
河南省 2024-07-03 审批项目 -
关于《汤阴雅淇针织有限公司牛仔服装水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河南省 2024-07-03 审批项目 -
武汉市汉秋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武汉市长江新区仓埠街道金岗村咀上湾11-3号王左莹25.83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公示
湖北省 2024-07-03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