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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园德路(南芦公路-宣六港)、园顺路(南芦公路-园中路)雨水管道改建工程苗木搬迁及综合利用组织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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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园德路(南芦公路-宣六港)、园顺路(南芦公路-园中路)雨水管道改建工程 苗木搬迁及综合利用组织方案的批复 ****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园德路(南芦公路-宣六港)、园顺路(南芦公路-园中路)雨水管道改建工程苗木搬迁及综合利用组织方案的请示》(南水投〔****〕*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本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园德路(南芦公路-宣六港)、园顺路(南芦公路-园中路)雨水管道改建工程,于****年*月获项建书批复(沪浦发改城〔****〕***号),现处于工可上报阶段,本工程绿化搬迁范围为园德路(南芦公路-宣六港)、园顺路(南芦公路-园中路)以及园滨路(园顺路-南五灶港)等*条道路施工区域内,行政许可同步办理中,搬迁绿地面积约****平方米(最终以行政许可为准),全部隶属于区绿化中心,搬迁乔木***株,主要搬迁香樟、**兰、桂花、樱花等品种。 本项目根据《****重大工程和财力投资项目苗木补偿、搬迁指导意见》(浦环保*容〔****〕***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执行。 二、组织实施 (一)按照《指导意见》,本方案所涉及的绿地由管理单位与你单位在完成设施量清点确认后,由管理单位将管理权及苗木设施移交你单位,移交日期以正式移交接管合同为准,管理单位自移交日起停止核拨该绿地养护费用。 (二)绿化搬迁应安排移植季节搬迁,严格按照绿化迁移技术规范和上报方案实施,做好保湿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苗木成活率。施工场地应做维护,注意对周边绿地的保护。 (三)本搬迁工程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标,确定搬迁实施单位。 (四)搬迁苗木种植到园顺路两侧绿带(南芦公路往东***米处)和**紫仪园艺场苗圃。其中,直接利用至绿带的乔木***株、灌木**株,请与管理单位做好衔接;搬迁至苗圃过渡利用的乔木***株、灌木**株,请会搬迁单位做好搬迁苗木的日常管养及后续苗木的利用。 (五)苗木搬迁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 三、监督管理 自移交接管日起,你单位应做好该绿地施工现场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巡查监督,不得野蛮施工。同时应加强迁移苗木的养护管理及相关信访投诉处置工作。 四、费用标准 根据《指导意见》及搬迁方案,本项目直接利用苗木含一次起挖费、运输费及种植费;苗圃过渡利用的苗木搬迁费包含一次起挖费,苗木运输、种植等后续费用由搬迁单位自行解决;循环利用的苗木包含一次苗木起挖费、运输费,按人工裸根起挖计费,地被类原则不计起挖费。苗木按实际起挖泥球大小计起挖费。 本项目绿化搬迁费用根据《***园林工程预算定额》SHA*-**-****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根据《指导意见》,搬迁单位享有搬迁苗木的使用权,搬迁设施量按规定予以核销。搬迁至园顺路绿带的,养护期满后(一年)移交给管理单位。 下一步,请你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后,依据以上批复内容实施。绿化恢复不得低于原现状标准,并跟管理单位做好对接。 请区绿化中心做好现场监管工作。 特此批复。 ****绿化和*容管理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绿化中心。 ****绿化和*容管理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网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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