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3万立方米生态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正文内容

***林立方木业有限公司: 《年产*万立方米生态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位于**覃塘产业园绿色家居园,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北纬**°*′**.***″。扩建生产规模:年产*万立方米生态板,并配套年产****吨的脲醛树脂胶生产线,胶水自用不外售。扩建完成后,企业生态板的生产规模达到*万立方米/年。主体工程为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包括研发楼、蒸汽发生器专用房、配电房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工程(设*台*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作为备用热源);环保工程包括蒸汽发生器废气除尘系统、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工艺粉尘收集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约为***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园区规划,已取得***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证明。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 应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进行生产,涂胶、热压等工序应采取密闭操作,产生的废气由配套的集气系统收集至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系统的设置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相应标准要求;项目须按照报告表设计定期定量更换活性炭,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要求。 *. 抛光、砂光、锯边等产尘工序废气由配套的集气系统收集至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要求。 *. 制胶生产线产生的废气集中抽吸至冷凝+喷淋+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甲醛、氨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氨基树脂排放要求,非甲烷总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所有合成树脂排放要求。 *. 项目设*台*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作为备用热源,燃料采用成型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NOx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 严格落实各无组织污染源的防控措施,VOCs 物料贮存、转移、输送、生产及废气收集系统、VOCs排放控制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表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甲醛、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厂区内分别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事故应急池。 *. 制胶生产线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反应釜冲洗废水用于调胶,不外排;制胶生产线喷淋塔装置内部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至制胶生产线充当原料,不外排。 *. 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覃塘**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三级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覃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项目厂区必须严格按照分区防控要求防渗、防腐、防漏,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必须采取防渗、防泄漏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禁止将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 *. 废活性炭、废胶渣、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沾有废胶渣或废矿物油的废手套或抹布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再生。 *. 其他原辅材料的废包装、锅炉灰渣、废木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四周绿化建设,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应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胶水生产为配套***林立方木业有限公司年产*万立方米生态板扩建项目的中间产品,不允许外售。项目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作为备用热源,仅在园区集中供汽气压不足时使用,且在启用前须向***覃塘生态环境局报备,接受***覃塘生态环境局的监督检查。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厂区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为强化非现场监管,项目须在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分别安装专用电表电线(用电用能监控系统),如实记录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启停、运行情况。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 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 年第** 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九)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 号)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并函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覃塘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局委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覃塘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