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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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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年*月,受伊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伊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现已完成《伊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详细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厂区周边受影响的公众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hjyxpjgzcygs/******/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伊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伊犁州***城南产业区 联系人:孙莹 联系电话:*********** (*)后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高新区(***)**东路***号康城果岭新天地F座***室 联系人:慕晓瑞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伊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征求意见稿—伊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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